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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 2025-12-0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一、目的依据

为落实学校“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教育理念,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规范学院转专业工作,依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政字〔2024〕103号)及《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结合传媒学院专业特色、师资队伍及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可接受转入学生计划数

结合各专业培养容量、师资配置及教学设施条件,科学核定转入计划,具体如下:

广告学专业:5人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5人

三、考核与录取办法

(一)考核形式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总分为100分。

(二)考核内容

1.笔试(60分):重点考查学生的传媒专业基础素养,包括传播学基础、媒介认知、文字表达能力等,题型涵盖选择题、简答题及材料分析题。

2.面试(40分):侧重评估学生的专业潜质与综合素质,包括沟通表达能力、创意策划思维、媒介热点敏感度,以及对转入专业的认知与学习规划。

3.加分项:学生提交的相关实践成果(如新媒体作品、文案创作、相关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可作为加分依据,最高加5分,需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

(三)录取规则

1.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转入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3.综合成绩同分者,依次比较面试成绩、专业相关实践成果,择优录取。

4.休学创业、退役复学学生符合条件的,在同等成绩下优先录取;原专业停招的休学复学学生,优先转入相近专业。

四、工作流程

(一)咨询服务(第14周)

1.开设线下咨询会1场,明确时间地点并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院官网公示。

2.设立线上咨询群,安排专业教师及辅导员在线答疑,同步发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就业情况等信息。

(二)资格审核(第15-16周)

1.接收学生转出申请材料,审核内容包括品德表现、违规违纪记录、身体条件、录取批次、招生类型等是否符合转专业要求。

2.审核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异议申诉,申诉联系方式(邮箱:20171025@zzut.edu.cn,电话:0371-68229832)同步公布。

(三)考核组织(第16-17周)

1.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2.成立考核工作组,每组由3名及以上专业教师组成,邀请学院纪检委员全程监督,确保考核公平公正。

3.笔试、面试连续开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核算。

(四)结果公示与报送(第17周)

1.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原专业、综合成绩及排名。

2.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及相关材料(含考核成绩、审核意见)报送教务处复核。

(五)学业指导(第18-19周及新学期)

1.为拟转入学生指派学业导师,制定个性化学业规划,明确已修学分认定标准。

2.新学期开学前,组织补修课程说明会,明确应修未修课程的补修安排及选课要求。

五、其他说明

(一)前置课程要求

转入学生需具备高中阶段语文基础能力,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专业优先考虑具备计算机基础或设计基础的学生,具体要求在咨询阶段详细说明。

(二)学分认定原则

1.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课程内容一致或相近的,经学院审核后予以学分认定。

2.核心专业课程未修或成绩不合格的,必须参加补修,补修方式包括跟班学习、线上课程等,由学业导师统筹安排。

(三)特殊情况处理

1.转专业学生试读期为两个教学周,试读期间不适应新专业学习的,可在试读期结束前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学校批准后退回原专业,且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2.考核过程中发现学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六、工作纪律

1.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全程接受师生、社会及校纪委的监督。

2.参与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违规操作,对出现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所有工作环节的材料(含申请材料、考核记录、公示文件等)统一归档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本实施细则由传媒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传媒学院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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