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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传媒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 2024-12-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一、总则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根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4政103号)文件精神,结合传媒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规范传媒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

二、准入条件

(一)道德品质与遵纪守法: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条件:申请转入传媒学院专业的学生,身体条件需符合传媒类专业的学习和实践要求,如视力、听力等应达到专业学习的基本标准。

(三)学习兴趣与潜质:学生对传媒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潜质和潜能。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传媒行业有深入了解,对媒体内容创作、传播技术等方面有浓厚兴趣,并具备一定的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

(四)学业成绩: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的学业成绩应达到传媒学院规定的最低要求,以证明其具备足够的学习能力和适应新专业学习的潜力。转专业工作开展前有不及格课程者、受纪律处分者、应予退学者,不接受转入。

(五)专业条件: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非艺术;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退伍军人复学,不受此限。休学学生复学后,如原专业停止招生,可转入相近专业。
   (六)其他要求:根据传媒学院的专业特点,申请转入的学生还需具备一些特定的素质和能力,如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媒体媒介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等。

三、录取办法

(一)申请与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传媒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专业考核:传媒学院将组织专业考核,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和专业潜质潜能的考察。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40%、面试20%、创意作品展示40%等。

(三)录取公示:根据考核结果,传媒学院将确定拟接收转入的学生名单,并在学院二级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传媒学院提出书面申诉。

(四)学籍变更:经公示无异议后,传媒学院将报请学校教务处进行学籍变更,正式录取转入学生。

四、可接受转入学生计划数

根据传媒学院的师资力量、教学资源以及专业发展需求,每年可接受转入的学生计划数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数量的15%,每年可接受转专业学生人数: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0人,广告学5人,网络与新媒体5人。具体计划数将在传媒学院二级网站上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传媒学院将对转入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确保学生顺利适应新专业的学习。

(二)转入学生需按照传媒学院的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读,并补修相关课程,以满足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要求。

(三)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传媒学院负责解释。原有相关文件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六、附则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传媒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传媒学院将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转专业工作,欢迎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传媒学院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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